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按贸易模式划分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按贸易模式划分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传统跨境电商以什么为主?
一、本土化零售模式该模式以执御、傲基为代表,针对某一特定市场差异化需求,以自营或平台型B2C为主要业务模式。传统跨境电商出口以美国为主,一方面由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起步较早,网络用户渗透率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市场规模可观,对于出口企业的风险较小。
二、“批发+贸易”模式该模式以阿里巴巴国际站为代表,以信息撮合为重点,以平台型B2B为主要业务模式,是我国最早的跨境电商模式,解决了传统贸易中信息高度不对称的问题。此类平台信息量丰富,从出口规模上看,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形式。通过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使买卖双方信息互通,相比传统贸易,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大宗商品批发贸易平台又分为综合型和垂直型两类,主要用户为生产企业及大型贸易企业,其盈利模式主要来源于平台的入驻费用。
三、“零售+批发”模式该模式以敦煌网和阿里全球速卖通为代表,以在线一站式交易为核心,以平台型小额B2B和B2C为主要业务模式。将信息撮合、在线交易、物流实时追踪进行一站式整合,解决了中小企业高频化、碎片化、个性化的需求。
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
海关总署关于六种跨境电商常使用的贸易条规(194号文):
(1)这是海关总署落实***院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决议的落地文件,取代此前的26号文。这个文件涉及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物流监控、退货管理、检疫查验等多项内容。
(2)在企业管理方面,继续要求各参与方进行海关注册登记,并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3)在通关管理方面,明确1210及直购进口按照个人物品模式进行监管,1239模式则执行“正面清单(2018年版)”的备注要求(即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模式)。另外,在没有经过主管部门认证的情况下,订购人和支付人必须一致。至于收货人,则没有做具体要求。
(4)在税收征管方面,再次强调了订购人是纳税主体,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则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注意,如果出现税收问题,代收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补税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行业还存在低报等现象,这种涉嫌逃税的危险行为,各地服务商承担首要责任。
(5)在物流管理方面,允许保税区区内调拨流转及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调拨流转。实际上,区内流转现在已经非常成熟,而不同1210保税区之间的流转依旧存在不少操作层面的问题。至于1210保税区和1239保税区之间,是不允许商品调拨流转的。
(6)在退货管理方面,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退回保税区。此前的退货操作,在实操层面碰到层层阻碍,没有大范围推广。现在对退货管理较以前稍微松些,估计很多地方会出具可实操的方案。
(7)其他方面,194号文强调了对虚***三单信息、二次销售、身份信息泄露的查处力度。其中,利用他人***信息刷单的,海关按走私处理,并叠加其他法律条款处理。
跨境电商物流三种模式,你最喜欢哪种?
跨境电商物流一般分为三种模式:个人物品清关,海外直邮,保税模式。
最让跨界电商商家头疼的不是不知道跨界电商物流三种模式,而是不知道怎么选择,哪种物流模式才是最合适自己的。
1、个人物品清关
个人物品清关针对的是小物件、散货的清关,一般由国际快递帮忙清关或者清关公司清关,清关后的派送也是他们一站式搞定
优势:
1)优惠便宜: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快捷:需要的资料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于海淘购物者,上传一张***复印件即可。
3)时间短:流程没有其他模式的复杂,清关时间一般为2-4天。
缺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按贸易模式划分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按贸易模式划分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