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新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商税务政策?
2021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如下:
跨境电商通常***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跨境电商的财税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的新规定针对的是保税进口以及直邮进口,之前有人误解只有保税进口模式***用了新税收政策,直邮进口使用的是行邮税政策,实际上不是这样,该政策使用两种模式,并未却别对待;
新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和一般贸易税率相近,在对比之前的跨境电商行邮税:
1、对于绝大多数商品,包括100元以内的化妆品,此前可以享受50元免征额的商品,新税率政策后都得征税了,成本是提高了,增幅至少为11.9%。例如,一罐200元奶粉,之前50元免征税额,现在按新税率,要缴纳200*11.9%=23.8元;
2、对于100元以上的化妆品,例如500元/支,按照之前的行邮税,税率为50%,应纳税额250元;如今按照新税率,在增值税17%及消费税30%的基础上打七折,应纳税额为500*(17%+30%)*70%=164.5元。这种情况下,新税率很显然要优于之前的行邮税。
3、在对比奢侈品,若是商品价值高于2000元,在税率方面则跟一般贸易一样,并且完税价格更高。也就是说这个政策对奢侈品电商极为不利。例如高档手表,此前可以享受30%行邮税,现在则是“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且以零售价为完税价格。
跨境电子商务,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一)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为三类: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三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手续。在政策未实施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在政策实施地区被确认为经营主体。
(二)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
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
(三)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
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允许经营主体申请设立外汇账户,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加强对银行和经营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的监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新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