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帐户经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帐户经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跨境电子商务有哪些职位?
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种。
其实主要职位与电子商务差不多,有:电商的运营(策划,方案设计,营销管理等),美工设计(店铺的装修,美工,产品的详情设计等),IT(系统的管理,运营,维护),海外采购员,经理(***购全球优品,还需分析市场前景),广告部门,等等一些基本的职位。
跨境电子商务的职位还是挺多的,跨境企业根据业务的发展需求,会发布许多不同岗位的招聘信息,比如比较常见的岗位有:亚马逊运营,速卖通运营,外贸业务员,物流专员,客服专员,跨境电商美工、运营助理等等一些列的职位。
每个岗位的职责都不相同,如果你对跨境电商行业感兴趣,可以先了解各类岗位的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发展方向,或者在跨出去直聘找一份跨境电商行业的工作机会,开始你的跨境电商职业道路。
可以理解为模块框架按照职能模块进行划分,这种我们会比较熟悉好理解,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有一个模块担任多个职能的情况。这里从职能和数据指标两个维度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指标是需要知道的呢?
运营模块职能:达成品牌业绩目标;控制运营成本(销售折损、退货、扣点、物流、推广)数据指标:业绩达标率、业绩增长率、销售利润额
商品模块职能:商品企划和商品运营数据指标:库存率、售罄率;周转正确率、新品动销率、活动动销率、销售折损
市场模块职能:市场推广、会员维护、活动包装数据指标:ROI、付费用户销售额、付费流量转化率、复购率等
视觉模块:职能:店铺视觉、详情页逻辑设计、页面框架设计、活动设计数据指标:流量漏斗、热力图
客服、仓储、财务模块职能:销售末端支持、咨询、成交引导、售后服务数据指标:咨询转化率、人效、服务质量(好评数、差评数、投诉率)、日均发货单数、库存准确率、费用处理效率、退款等
对应上面的模块和职能,你就可以按需要进行人才招募,可能一岗多人也可能 一人多岗,最重要的是要按当前公司的发展阶段进行适时调整。
跨境电商所包含的职位以及职能有: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专员、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助理、选品***购运营专员、库存分析专员、跨境电商推广专员、英语翻译、平面设计师/高级美工、物流专员、跨境电商[_a***_]师、QC/质检员、(出口)认证工程师/认证专员、运营主管/经理、仓库系统操作员。
全球税务信息共享后,近期澳洲、新西兰大批华人账户被封,富人海外避税还行得通吗?
很显然,行不通了。
问题描述中的税务信息共享机制,标准的说法叫做“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顾名思义,这一机制就是各国共享纳税人的金融账户信息,为本国征税提供依据。
(下图为CRS示意图)
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制度,是因为富人们现在有丰富的避税手段,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跨国腾挪资产。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中国富豪老王,他的公司A主要在中国经营,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但是老王同时又在开曼群岛这个避税天堂成立一家公司B,公司A可以通过大量***购的形式(比如***购家具、货物甚至服务),这些***购可能没有真实发生,但A公司的利润就被转移到了B公司。A公司账面上就没剩下多少利润(甚至亏损),那么自然就不用交所得税了;B公司在百慕大,基本也没啥税,所以老王成功避税。
为了堵住这样的漏洞,所以才有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这个系统。有了这样一个系统,老王就没法避税了。因为开曼群岛也加入了这样一个系统,虽然B公司只是空壳公司,其累计的利润在公司层面,并没有分配给老王,但在CRS系统下,中国仍旧可以对老王征所得税,征税的基础正是B公司的利润。
就目前看来,想必已经是众口一词,行不通了,不得不说实为一件大快人心的事,那么为何这么多人如此笃定呢,牛熊交易室认为原因如下:
首先,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本身就是一把强劲的利刃,早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就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协议,叫做共同申报准则,也就是CRS。
CRS就是各国***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的行为。涉及的信息交换内容包括:海外机构账户、资产信息、账户内容等。
其次,如果是想要打非CRS国家的主意,也是难以行的通的,且不说非CRS国家有更严密的税收系统,比如说未与中国建立信息自动交换关系的美国,实际上,CRS系统中包含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乏如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避税天堂”,几乎可以说是将富人们想法设法避税的小九九一网打尽了。
全球税务信息共享,是指中国加入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统一报告标准),在此之后,国与国之间的税务信息将进行自动交换,对于我国税务总局来说,个人的海外账户将变得透明可见,能够轻易的掌握个人海外资产信息,目前,已经有一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CRS。
中国加入CRS之后,至少对于资产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富人来说,无论是避税、漏税还是洗钱的行为,都将在信息透明之下无所遁形。
其实除了CRS,就在前几个月,全新的个税法草案也已经获得通过,在新个税法中,反避税条款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而就避税这件事情本身而言,虽说不像偷税漏税那样触犯法律,但是的确也产生了危害,如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对于税法的施行有不良影响,更重要的一点是,破坏了社会公平,增大的贫富差距,因为对于避税来说,一直都是富人“专利”,有钱人有自己的途径、方法进行避税,获得了高收入却没有履行纳税的义务,而普通人却没有任何渠道,长此以往势必引发社会负面情绪的加重,对于社会稳定也有很大影响。
不过,某些国家,比如美国就没有加入CRS,也就是说,资产在美国进行避税的人士,是无法通过CRS进行信息查询的,对于这部分人士,还需要更严厉的反避税策略进行针对。
富人总有不少的避税方式,但穷人的避税方式却非常有限,进而加剧了贫富差距的空间。实际上,对于全球税务信息共享后,会有部分热衷于避税的群体带来不少的约束影响,而不少富人,尤其是企业家,他们往往为了逃避一国的高税收,而到一些避税天堂开立公司,而后把大量的利润或资金转移过去,但一旦信息联网,开始CRS共同申报准则之后,对于存在税务信息共享的区域,也会对逃税、避税的群体进行打击,通过冻结账户,强制补缴税负等方式,起到打击逃税避税等行为,而这一影响不仅仅局限于中国,而且对于全球范围内的避税逃税现象,还是具有比较深刻的影响,但富人们是否有更多可变通的避税方式,恐怕仍需要持续挖掘了。
富人跨境疯狂转移资产等“花式避税”,长期为人诟病。随着中国加入CRS机制,以后这种套利甚至犯罪空间将大为收窄。
所谓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就是全球各国(地区)税务信息自动共享机制,旨在打击逃税。参与CRS的各国金融机构(银行、券商、投信、保险等)都必须定期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账户持有人投资收入、账户余额等情况。这些资料将与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住国进行共享。
目前,96个国家已经签约实施,美国有自己的税收体系,不参与这套机制。
本月起,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从而为中国治理非法资金外流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纳税人,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将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打击逃税成为中国资产跨境追回新的切入点。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犯罪呈全球化、国际化趋势,跨国性、涉外性特征明显,与此相对应的是***官员外逃及***资产跨境转移。CRS机制为中国调查、打击贪官、富人的偷漏税乃至贪腐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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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帐户经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帐户经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