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电商新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电商新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商平台正式租售房,房产市场要被颠覆了吗?
今天早晨点开京东商场,在分类上找,既然看到了京东商城分类里有房产这一栏了,京东的动作是真快,说来就来呀。10月24日,京东在北京宣布房地产业务上线。10月25日,京东房产频道在京东app上推出,虽然业务只有新房买卖一项,京东会颠覆房地产市场吗?
很多网友说,不是有租房了吗?怎么还没上线呢?先别着急,京东房地产会覆盖新房、二手房、租赁房业务,目前一期上线的是新房业务,二手房和租赁业务会陆续上线。而且,京东房地产业务现在要做的不仅仅是真正的房地产电商,更是房产市场的后市场运营。
国内房地产行业正在面临拐点,正在到来的大地产时代,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挑战不再是销售,而是运营。而“上线后的京东房产将会使房地产行业与电商产生新的融合,覆盖住宅、商业地产、特色地产等市场,打造大地产时代的服务平台,并将在5年内成流量、线上交易量双料冠军”。
京东地产业务的三大模式是什么:
在京东的设想中,开发商、代理商、京东房产三种角色将打造三大模式,包括开发商与京东直接合作,形成的品牌直营合作模式;代理商与京东合作的京东联营模式;以及开发商、代理商、京东共同打造的多方联营模式。
京东房产将围绕商业地产、产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以及海外地产等领域搭建专属团队,与开发商、代理商进行深度合作定制,开发品类爆款。
谢邀!
这不存在颠覆不颠覆的问题,只是房产销售多了一个平台,其他无别。
房产网上租售也不是现在才有,象58同城等网站对房产的租售业务已经有很多年了。在微信朋友圈里,也有很多卖房子的,中介为多。
无论电商平台开不开展租售房业务,房产市场就在那里,对房产市场来说,就是多了一个信息渠道,让人们更方便的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
对电商平台来说,任何行业的市场都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来发布自己的信息,电商平台对市场的双向多向信息沟通还是有好处的。
现在的房产市场跟政策、地区、人口、经济、环境、资金流向等因素有关,主要的因素还是和政策有关系。
房产货币化让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价格的爆涨有很大因素是炒作造成的。而现在的政策导向是让房产市场回到其应有的价值定位。
所以,如果说房产市场哪方面因素起决定作用,还是政策面对房产市场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本人做过两年房产,说下我的感受,互联网电商平台对房产来说只是增加了一个宣传一平台(含:新房二手房租房),以普通租房为例,通过平台你能了解到多钱多平是否精装,房屋装修等,很多东西诸如***光,购物便利性,出行便利性,学区等只有实勘才能了解。没有谁看了图片就能租房或买房。
要颠覆早就颠覆了,房地产领域有它自己的鲜明特点,所以不好被颠覆,只能说是助推。
电商平台的特点是受众广,而房地产项目由于地域性的特点,主要面对的客户还是本区域的消费者。如果是限购外地人也没有资格买。再有消费者购房肯定是要去现场看的,不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最终还是要走线下。买房要签合同还要去房管局备案(业主要去),贷款的还要去银行🏦面签。这些都是线上不能完成的。还有资金打给谁,现在很多地方资金都监管,能让电商平台把这块肥肉抢走吗?电商平台介入到房地产是大势所趋,但是说颠覆恐怕有点难。
会对房产市场有一定影响,但是目前还不足以造成颠覆性的,毕竟房产和互联网的鸿沟还未消除,线下售房仍是主流方式。顾客也不可能光凭网上的信息和几张图片就决定买房了。
首先说说电商房地产的优势:电商房地产行业还是蛮有前景的,它倒不是把房子都放上互联网去卖,而是通过网络宣传,将卖房的一部分交易环节放到网上。它的优势就在于运用大数据,所以这两年互联网房地产还是蛮有市场的。
其次还未能实现真正的电商房地产时代,原因是什么呢?
1、电商的体验不能替代现场看房体验。房地产作为大额商品,客户对销售中的体验非常在意。客户不可能因为在网上看到各种精美的图片和令人心动的数据就贸然下定签约,更多还是还会到现场去看房子实物。
2、目前的O2O模式并没有为客户和开发商降低成本。一些房地产电商平台***取的还是O2O模式,客户从电商平台得到的仅仅是优惠券,许多交易的流程还需要到销售现场完成。
3、最重要的是,客户未必会信任,也未必能够接受。房产电商平台一直存在“价格不透明”、“虚***房源”的问题。而且房地产这类东西是没有办法通过任何物流交到消费者手上的,当前电商还是只能通过线下渠道实现其价值。
2018年,电商有什么新模式?
谢谢邀请。
2018,新[_a***_]的概念会被继续诠释,线下倒推线上;
国际品牌,海外网购会更加火爆;
微信小程序将如火如荼,势不可挡;
下一代电商到底是什么模式? 以产品为中心的营销逻辑向以人为中心的链接逻辑转移。 营销逻辑和链接逻辑是两个范畴理念。 营销逻辑:用户、产品、平台。 链接逻辑:社群、极致单品、新场景。 社群:目前的哇哦脉客社群,是交流、学习的阵地。 极致单品:哇哦脉客平台的协同生产、私人订制链接窗口。 新场景:场景造物的生态逻辑、体验逻辑、人格逻辑、势能逻辑。 哇哦脉客的平台共享经济、普惠机制。 ──【2025共享经济时代】
新模式当然是微信小程序啦,小程序缩短了这个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的工具。小程序商城是很适合作为商家的用户沉淀和用户经营渠道,服务好***用户,玩家每个顾客的价值,而后借助拼团、红包、优惠券等社交营销手法,把顾客的朋友圈带进来。与京东、淘宝等平台昂贵的搜索流量成本相比,小程序商城的获客成本优势非常明显。
2017年,以阿里京东腾讯牵头的各种电商新模式层出不穷,但是我觉得,在2018年,这些新模式都只是在测试阶段,但未来的最终形态都将是——新零售。
其实我不知道什么是新零售,但是我相信你们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心里应该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新零售。文章有点长,希望各位能耐心看完,不管你未来是否经商都和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们都知道商业的本质是交易,而交易的本质是价值置换,价值置换是买卖双方为满足各自需求而提供等价交换,而完成这个过程我们需要至少有以下三个条件:人、货、场。 那么我们先分析一下这三个词。
人:买卖双方
货:买卖双方为价值置换提供的等价物
场:买卖双方完成价值置换的场所
首先,我们先分析场,交易的过程是双方在提供等价物,进行交换,那么这个场在哪?之前的交易,无非就是实体店,网店,或者买卖双方方面交易的地方,因为目前信息传递技术的缺陷,这个场的受制条件太多,但从2016开始,我们不得不提一个新词“区块链”,之前很多网友都不明白区块链对我们日常都有什么影响,但是就目前的技术来说,很快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场,就要出现了!这个交易场中,每个人和货都以一个数据包的形式位列其中,他不像传统的场一样有受限条件,他可以在任何互联网能触及的地方,不受地域影响,低成本,无中介,高安全,高效率。看到这里,很多朋友肯定会说,这样的场很难实现,当然,区块链在交易中的形态我们目前还有待探索,但是我知道未来唯一可以不用在区块链上完成的交易只有一中,就是传统的赶集中的当面交易。
其次就是人,交易中的人这个意义很广泛,他除了人,还可以是任何个体,如店铺,公司,工厂等,这里我打个通俗的比方,传统供应链从生产厂商>供销商>批发商>零售店>消费者,或者电商供应链中,取代供销商、批发商、零售店的网销商家,代购者,都属于交易人,这当中最势单力薄的就是人,所以为了不至于在交易中处于弱势方,我们必须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变成更庞大的个体。
然后就是货了,这里的货是交易中的等价物,他可以是实物,如实物钱币,商品,材料,设施等各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品,也可以是虚拟物,如虚拟货币,虚拟商品,服务,体验等虚拟形态,从货的角度来分析交易有三种形态:实物与实物的交易,如现实中的赶集购物等。实物与虚拟物的交易,比如看病或者打工。虚拟物与虚拟物的交易,比如常见的用手机充话费。
介绍完了人货场,我想基本大家对于新零售有了基本概念了吧!那么我们以一种通俗的方式来介绍不同模式下的交易。
以买衣服为例
感谢邀请回答!2018面电商将迎来巨大发展,也迎来巨大的挑战,过去由不认可到试营再到***展,我们都见证过了,2018年由发展改为习惯,那么电商也会抓住机遇会由单一到多元化,商品也不再由抓价格便宜,更注重质量和服务,就连万达王健林都进军这行业,想必也是要分一杯羹了!
买房里的电商是什么意思?
房产电商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被取名为电商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涨价的一种促销手段。
以钱抵钱的房产电商费来源于电商平台,故被取名为“电商费”。从表面上看是“以钱抵钱”,类似于生活中使用的优惠券,实则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中介费,甚至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涨价的一种促销手段。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有些地方相关***部门就房产中介收取“电商费”、团购费等不合理费用明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打擦边球,想尽办法规避监管,实际收取电商费的单位既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往往是他们的关联公司,他们就是以此方式来规避法律的监管,并达到他们的目的。
扩展资料:
遇到收取“电商费”的情形,购房者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了解房屋备案价格后,与签约价格进行比较,然后再决定是否购房并交纳电商费,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电商新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电商新模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